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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警察越权“执法”,保护公民隐私权法律底线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2-23 11:53)    点击:745

遏制警察越权执法“车震”欲望,保护公民隐私权法律底线

2016-01-18 17:55:41 查看(5)评论(0)

遏制警察越权“执法”车震的欲望,保护公民隐私权法律底线

------孟子君律师

据媒体报道,2015年12月21日,山东枣庄特警越权违法执法,并将车震男女被违法审讯的视频内容上传网络,引发舆论轩然大波,后2名涉案辅警被刑拘,特警大队负责领导被撤职或受到纪律处分,事情似乎至此告一段落。然而,如果你在网络以警察执法车震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你就会发现,其实此类因车震被警察‘执法’的事件很多。那么,对于在私密空间内进行“车震”的行为,警察是否有执法权内?

一、“车震”的含义

按照目前通行说法,车震一般是指成年男女,利用各类车辆的车内私密空间,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但在目前同性恋日益公开的世代,车震或许还包括同性之间在车内发生的性行为现象。由于性行为时剧烈运动作用下,车辆发生一定频率的震动现象,所以人们形象地称为“车震”。
 

二、车震行为的法律定性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前作为奢侈品的汽车早已走入寻常百姓家。因此,过去人们一提车震事件,就认为是老板在车上搞小蜜的观点,早已不合适宜。

汽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同时,也成为人们在休闲旅游度假时的好帮手,同时,车里有一定的私密空间,也为恋人、情侣在日益拥挤的城市人海中,找到一点私密的地方。因此,车震,摸奶等事情不断发生。除了已经被确认的犯罪(强奸)以外,车震基本是属于男女私会活动,属于公民隐私权范围,受法律保护。在欧美发达国家,车震是人们选择情侣交流的重要方式,一些国家的30%以上的新生人是在车震中诞生的。于是,一些汽车厂商在推出新车型时,把能够方便进行车震,也作为卖点之一;甚至还示范人们如何在狭小的汽车空间内进行车震。


三、公民隐私权与警察执法权

如何车辆是按照规定停放的,或者停放在非禁止停车的地方,车震一般与警察执法不会发生交集,除非警察越权“执法”或者正在进行的车震内,被人举报有违法犯罪活动(如卖淫嫖娼)。但因为警察也是凡人,也会对车辆内正在进行的男女车震行为感兴趣或者有偷窥欲。于是,一些缺乏法律意识或者缺乏自律的警察,就会滥用职权,对车震的男女进行所谓执法。如报道的山东枣庄车震案。

除违法犯罪被举报外,一般在车里进行车震的男女的行为,不会触犯法律。即便是情人之间,上下级之间或者其他通奸者,进行车震的行为,仍然属于道德范畴,不受刑法调整。如果不妨害他人或者有伤公众风化,有碍观瞻,也不涉及治安处罚法来调整。因此,从基本的人性伦理道德角度来说,警察如果越权主动去打搅车震男女,甚至以执法的名义去探听他人隐私,就是属于违法越权行为了。

公民的隐私权能够得到保护,是一个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前提。对此,我们应该有高度的认识,特别是在公权力不断扩张,以治安、维稳的名义所搞的监控、摄像头遍布大街小巷的今天,公民能够享有隐私权的私密空间越来越小。而我们正竭力要追求的市场法治经济,则是强调保护私人财产和私人隐私至上的法治经济。如果我们不能保护公民隐私权等基本的公民权利,就不能避免类似文革那样人权遭到全面践踏的悲剧发生,法治经济就无从谈起。因此,

教育和培训警察的公民隐私权法律意识,界定警察的权利边界、推行法治经济的第一步。

转发出去,就是对提高警察公民隐私权保护意识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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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君,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1899988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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