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冒充处女卖“初夜”,众多男人上当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6-02-23 12:03) 点击:532 |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安居南路70号万向招商大厦22楼。 【律师评语】 1,卖淫本身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治安法律 的一般违法行为。 2,嫖娼也不构成犯罪。 过去的嫖宿幼女罪已经取消。 嫖宿幼女按照强奸罪论处。 3,卖淫者多次虚构“处女”身份,进行诈骗活动, 则涉嫌构成诈骗犯罪。 ====================================== (原标题)一个97年的姑娘“卖初夜”! 五六个男的找了上去… 2016-02-09 掌上新疆 1月28日,原本井然有序的嘉兴建设派出所大厅里 吵吵嚷嚷地进来了一男一女两人,男的是李某,而女的则是马某,李某自称被马某以“卖初夜” 的名义骗了他3000元钱,那事情到底是怎样的呢? 给了3000元,却越想越不对劲 今年1月3日,李某和马某在某手机社交软件上相识。 起初,两人的聊天内容还是像刚刚认识的朋友 那样聊生活和工作,因为对互相的印象还不错,第二天李某还约了马某出来一起去看了场电影, 但之后的聊天内容就变得不那么单纯了。 “看完电影的3、4天以后,她在和我聊天过程中提出 想要换手机,意思就是要我买给她,期间我提出开房,她就说把自己的第一次给我,然后我给她钱买手机……” 李某称:“今年1月15日,我们以三千元的价格成交她的‘初夜’并开了房,但事后我越想越不对劲, 上网一搜发现网上有很多类似的冒充处女和别人发生性关系从中骗钱的案例。” 于是,难以咽下一口恶气的李某 又重新注册了一个遇见账号去加马某好友,果然,在聊天过程中,马某再次表示自己缺钱用, 可以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他来换钱。这回,李某假装答应,在1月28日这天 成功将马某再次约出来,并带到建设派出所报警。五六个男的被骗,有人出了一万 坐在审讯室里的马某今年甚至还没满20岁, 谁也想不到97年的她竟然想到用这种办法“赚钱”,“其实一开始我自己也不愿意这么做的, 但想到我打工一个月辛辛苦苦才3000多点,可是做这个工作既可以不上班又可以赚钱, 我就心动了。”马某交代。 马某骗到的第一个男人是盛泽的,2015年4月,她通过微信“摇一摇” 的方式加对方好友,在聊了一段时间之后再以“家里装修缺钱, 需要一万元救急”为由向对方“卖初夜”。 第一次,马某很顺利地就把一万元赚到了手,尝到了甜头的马某开始以 同样方式继续在手机社交软件上行骗。据马某称,成功骗到手的男人有五六个,而且都是心甘情愿地把钱交到了她手上,最多的被骗一万元, 最少的也有三千元,总共以“卖初夜”的名义得手近3万2千元。 另据了解,报案的李某和马某二人目前都已被建设派出所刑事拘留。建设派出所教导员 李金明提醒大家:“目前基于手机社交软件的诈骗案正在逐年高发,如果碰到这样以‘卖初夜’ 为由换钱的女性也不要昏了头脑,遇到这种事情重要的还是摆正自己的道德观,才能有效避免自己被骗。” (配图与内容无关) ==================================================================================== 本公众号致力于普及法律常识,转载于网络 的文章或图片如果损害了你的著作权, 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孟子君律师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业务咨询电话:1899988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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